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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願隨行》千秋大業

◆台北 德助

今年元月四日參加淨智營的第四天早上,師父召見我,無比慈祥的垂詢我學佛的經歷。六年多前由於經營在越南的玩具工廠,困難重重,身心俱疲乃開始接觸佛法作為精神上的依託,閱讀了不少現代大師闡述佛法的著作,心裏有不少感動。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內人參加過教師營後感受良深,乃邀我一起參加廣論研討班。法王來台,我第一次到桃園巨蛋當義工,即沐浴了我們團體有如人間淨土的祥和溫馨,不久即經常護持大專班,積極參予團體之各項活動,當教師營、老師營、大專營之全程義工,也當過精四、鳳山寺法會之全程義工。

三年多以來,與內人相互策勵,皈依師父,領受殊勝教法,皈依團體。這中間,我放棄了越南廠,並決定最近結束公司經營。我無比的感恩師父、法師、學長和同行,並隨喜我自己。這時我更感受了師父召見、關愛的喜悅。淨智營時師父開示過福智教育園區的偉大計畫,我領悟到師父建立圓滿教法,最殊勝與最關鍵的時機來臨,千載難逢。乃與內人和兩個已成年的兒子商議,共同決定捐出我們在樹林,一層一百七十六坪的廠房,縣府估值一千八百多萬元,供法人做儲存園區所需,菩提善友捐獻的桌椅、電腦等資材。將來如有需要,還可辦理抵押貸款一千萬元以上,或賣出籌款。元月十四日,我們全家一早到鳳山寺晉見師父,正式捐出,完成了我們認為是上天安排我們該去做的事。

我曾是個中小型的企業主,出生農家。初中畢業後因家境不是很好而考進公費的師範學校。畢業後任過國小教師四年,服完兵役後因自覺能力不足乃再升學,雖覺教師職業不錯,但仍不敵世俗之見而進台大外文系。廿九年前在工商界才工作不到兩年就與朋友開設外貿公司,不久即任總經理。逢石油危機,在中東市場獲利不少。之後因競爭日熾,合夥生意運作不靈活,乃於民國七十一年自設外貿公司,並開始自己設計商品、委託多家工廠生產,再外銷全球各地。七十年代台灣經濟起飛,工廠缺工人,不能及時供貨的情形日趨嚴重,乃自認為以自設工廠、計畫性生產之方式可解決諸多問題,於是執迷的尋求設廠。

民國七十六年在斗六找到了一塊三千多坪的丁種工業用地。雖為預定所需之兩倍大,且地形較封閉,不適合分割使用、出售,但其價格每坪六千元為鄰縣彰化縣內同等級土地價格之五分之一,太吸引我啦!乃商得兩位親兄和內兄之同意,共同承購。可是簽好土地買賣契約,付出訂金後,三位兄長皆因嫂嫂們激烈反對而改變主意,我被迫商得內人之支持而獨力承受。之後連同建廠所需,貸款了兩千多萬元,沈重的利息負擔壓了我五年。至民國八十一年,台灣缺乏工人情況已極嚴重,勞力密集產業又已不具競爭力,乃外移工廠至越南胡志明市,並賣出廠房土地。因時勢之趨和拜六輕廠之設立,雲科大落點在附近兩、三公里處,土地售價為五年前之五倍,計獲利八千萬元。並在樹林另購了三層廠房。福智教育園區計劃甫確立,承租那層一百七十六坪廠房的房客,在連續租用了七年後竟退租了。有如老天特意安排,讓我去買地獲利,再去取得這間廠房,照顧它七年,再於需要時及時交給師父。業決定一切!

我由國小教師而入工商界,由合夥而獨資,再設廠;移工廠至越南遇困而學佛,進入我們團體。因設廠而買地而獲利,因加入我們團體學佛而能無憾的結束公司,更加投入我們團體。由追求物質的成就轉為努力做心靈的提升。師父玄妙的在關鍵時刻召見我,還有半年多來我在大專班的護持上獲得了多位法師的帶領而加速提升。能積極參加殊勝的法人事業與其中所含的偉大的教育園區計畫,多麼值得感恩、珍惜啊!

除了欣慰自己能積極參與殊勝的法人事業外,我們更期望能拋磚引玉,邀更多同行善友來共襄盛舉,一起成就千秋大業。可是我們並非沒有波折。有親人就譏評我們「頭殼壞去了!」(台語)為善不欲人知是一般人所贊許的,但教育園區計劃需要巨額資金供養,我們如保持緘默,如何激發大家一起為善?反之,我們會被認為想炫耀,引起一些同行的反感,而與他們疏遠嗎?還有,想過儉樸生活,人家不會譏為「假仙」「自命清高」?為顧慮這些而不主動積極邀大家一起來,是否太怯懦啦?……凡夫俗子就是有那麼多煩惱。不過想到師父效善財童子的五十三參而求得最圓滿殊勝的教法,為建立教法屢敗屢試,絕不放棄。而這圓滿教法有著最殊勝的傳承,含攝了宗喀巴大師建立的藏傳佛法,善巧的融匯了儒家的仁恕與積極入世思想,圓融的結合了同心同願的僧俗二眾,藉慈心、文教、淨智等法人事業,修與行等持,相得益彰。

綜觀現今的世界,佛法在西藏已式微,西方世界與回教國家的人們並不相信輪迴,而中國大陸自民國初年以來,經歷了五四運動的揚棄中國傳統文化,接著文化大革命、紅衛兵運動,佛法幾已無存。台灣是全球最適合建立大乘佛教正法的地方。「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世界」,教育園區計畫是師父帶領的建立殊勝教法工作當前的一大步。世界大同之目標,將由我們與世界上其他宗教團體、慈善團體共同去達成。

值此立千秋大業事功的關鍵時刻,遇此能讓我們成聖成賢之大好時機,我們能不奮起及時把握,出錢出力嗎?為園區計畫所需巨額經費,師父不願提「募款」一詞,我想這是師父要我們以推動園區計畫為己任,主動積極的參與此殊勝共業,我們不能當個被動的贊助者而已。我們都是這園區計畫、法人事業的「主人」,能不勇於承擔嗎?

全文收錄於 第 101 期 32 ~ 3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