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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註訓證選輯(三十二)殺身難報父母恩

◆編輯室整理

《太上感應篇》

苟或……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誇,常行妒忌,……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一、原文:

文安縣民娶婦,美而悍,每值①夫外歸,必泣訴其姑②虐,夫嘗③默然。

一夕,燈下出利刃示婦,婦驚曰:「將安用此。」夫曰:「汝姑虐,今持此去,何如?」曰:「願也。」夫曰:「汝且更謹事之,使四鄰皆知汝勤而姑虐,然後行事。」

婦如其言,下氣怡色,晨旨供侍,幾④一月矣,夫復持刀叩⑤婦曰:「姑日來視汝若何?」曰:「非前比矣。」又一月,復叩之,婦歡然曰:「姑今好甚!前事慎勿作。」夫徐握刀怒視之曰:「汝見世間有夫殺婦者乎?」曰:「有。」「復見子殺母者乎?」曰:「未聞也。」夫曰:「父母之恩,殺身難報,娶婦正為奉舅姑耳,我察汝不能承順吾母,反令我為大逆,造此刃者,實欲斷汝首以快母心,姑貸⑥汝兩月,使汝改過承顏,表吾母善待汝,而安受吾刃也。」婦戰懼泣拜曰:「幸⑦恕我,我終身不敢遊姑。」跪懇久之,乃許自後婦姑交睦,卒成慈孝。

二、注釋:

1.每值:每逢。值,遇也。

2.姑:古人稱婆婆為姑,公公為翁或舅,故「翁姑」、舅姑即指現之「公婆」。

3.嘗:此應解為常常。

4.幾:近也。

5.叩:問也。

6.姑貸:貸,寬緩,姑且寬貸。

7.幸:希望、期盼。

三、譯文:

文安縣的縣民某人,娶了個嬌美但卻十分兇悍的妻子,每逢丈夫外出回家,一定會哭訴婆婆如何虐待她,做丈夫的常常只有默默不語。

一個夜晚,丈夫當著太太的面,拿出一把鋒利的刀子,悍妻驚訝說:「這把刀子用來做什麼?」丈夫說:「你常說婆婆虐待你,現在就拿著這把刀前去殺他,如何?」悍妻回答:「好啊!」丈夫又說:「我看你還是先小心謹慎侍奉婆婆,讓左鄰右舍都知你很勤快、孝順,但婆婆還是虐待你,以後再動手,這樣比較妥當。」

悍婦依照丈夫的指示去做,無論早晚,都和顏悅色、低聲下氣的侍奉婆婆,這樣過了快一個月,丈夫又拿出刀來問悍婦說:「婆婆最近侍你好嗎?」其妻回答:「很好,和以前不能相提並論。」又過了一個月,丈夫再問她,婦人高興地回答說:「婆婆現在對我相當好,以前計畫的事,就此打住。」

丈夫握緊刀子,生氣地看著她說:「你看過世間有丈夫殺太太的人嗎?」婦人回答:「有的。」丈夫又問:「你又曾看過兒子殺母親的嗎?」婦人回答:「沒聽過。」丈夫又說:「父母的恩情比天還大,就是自己殺身都難以報答,娶妻正是為了侍奉公婆,我發現你不但不能孝順我的母親,反而想令我背上大逆不孝的罪名,我造這把刀,原先實在是想砍掉你的頭,讓我母親高興。後來一想,還是暫且先寬貸你兩個月,希望這段期間內你能改過前非,好好孝順母親。既然現在你已明白我母親是善待你的,你就安然死在我的刀下吧!」婦人害怕的哭泣跪地求饒:「希望您能寬恕我,今後,我再也不敢對不起婆婆了。」婦人跪地懇求了許久,丈夫才答應她,從此以後,媳婦與婆婆和睦相處,最後成為婆慈媳孝的典範。

四、我讀我思:

(一)為人子、又為人夫,我如何在母親與妻子的不和中自處?

1.無奈的做夾心餅干?任由她們交惡。

2.聽信妻子的枕邊細語,責備母親。

3.用善巧的方法,讓妻子體會母親的善意,願意共同承歡膝下。

(二)身為媳婦,覺得公婆對我不好時,該怎麼辦?

1.直接頂撞,積怨心中,向先生哭訴。

2.雖然無法真心對待,但會在外表行為上孝敬他們。

3.放下自我,視公婆為自己父母,感受長輩求好的用心。

(三)生活中或工作上,必須與性情不和的人整天共處時,我如何面對?

1.想盡辦法逃避,或冷漠相待,最好能去之為快。

2.勉強自己先在語言行為上改變,往善的方向努力。

3.觀功念恩,解開心結。

全文收錄於 第 89 期 28 ~ 3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