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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
苟或……縱暴殺傷;乘威迫脅,……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一、原文:
梅衡湘初仕固安令,縣多中貴①,狎視②令長,一日中貴操豚蹄餉公,乞為徵債。
公烹豚置酒,留中貴飲,召負債者至,訶③之,負者訴以貧,公叱③曰:「貴人債,敢以貧辭乎?今日必償,徐之,死枚下矣。」負者泣而去。
中貴惻然,公覺之,乃復呼前,蹙額曰:「吾固知汝貧,然無如何也。急鬻④而⑤子與而妻,雖然,吾為汝父母,何忍使汝骨肉驟離,姑貸一日,歸與妻子訣,此生不得相見矣。」負者聞言愈泣,中貴亦泣,破券而去。
公官至侍郎。
二、注釋:
1.中貴:顯貴的宦官。
2.狎近:狎音ㄒㄧㄚˊ,親近也,狎視:以不正當的方式或不懷好意的態度去親近。
3.訶叱:訶音ㄏㄜ,叱音ㄔˋ,意為大聲責罵。
4.鬻:音ㄩˋ,賣也。
5.而:你也。
三、譯文:
梅衡湘剛到固安縣任縣令時,縣裡有個姓多的顯貴宦官,常常藉機攏絡親近,有一天,這個宦官帶著豬腳前來犒賞,並要求代為討債。
梅公命人烹煮豬腳並備置酒菜,留宦官一起用餐飲酒,同時召喚負債的人前來,大聲責罵,負債的人申訴說:「因為貧窮所以才拖欠至今。」梅公大聲罵道:「欠貴人的債,哪裡是用『貧』字就能塘塞呢?今天你一定要還清,慢了,你將會死在我的杖下。」負債的人聽完後,哭泣離去。
此刻梅公察覺到中貴有憐憫同情的樣子,於是趕快叫住欠債的人回來,然後皺著眉頭說:「我固然知道你貧窮,但也無可奈何,你還是快去賣掉妻子和兒子,把錢還給中貴,雖然,這是一件悲慘的事,我身為你的父母官,哪裡忍心讓你們骨肉驟然分離呢?但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姑且寬限一天的時間,讓你回去與太太和兒子話別,你們這輩子大概不能再相見了。」負債的人聽了這番話,哭得更厲害,在旁的中貴也哭了,最後撕破債券離開。
梅公後來做官做到侍郎。
四、我讀我思:(此段未上網)
(一)如果我是債主,面對他人賴帳,我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 找人討債。
- 訴諸於法。
- 體會對方難處,予以寬限暫緩。
- 覺得「施比受更有福」,對方還不了也沒關係。
- 以業果的角度思惟。
(二)如果我處在梅衡湘的地位,有人要求我代為主持公道,試問我該如何處理?
- 偏袒我所親近的人。
- 以我認為對的方法去做。
- 徵詢有德行人的意見。
- 也像故事中梅衡湘一樣,權衡局面作妥善解決,使雙方滿意。
全文收錄於 第 80 期 21 ~ 2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