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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的傷害報導之五

◆轉載自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民生報》
高泉錫報導

進口水果殘毒問題浮出檯面

過去幾年來,國外水果陸續發生「蘋果使用殘留致試驗動物腫瘤的亞拉生長素(愛樂)」事件,及美國環保團體指控加州葡萄大量使用有致癌之虞的劇毒農藥,並呼籲香港、台灣消費者抵制事件,進口水果殘留農藥問題,也因此漸浮上檯面。

隨著我國加入關貿總協(GATT)腳步接近,農產品出口國看好台灣市場,無論溫帶、熱帶水果生產國家在入會前談判,一致要求我國取消水果限量及管制進口地區措施,可預見外國具競爭力水果將大量進口;但我國目前對進口水果殘留農藥問題,仍無一套完整把關制度,如未做好準備,消費者安全堪慮。

部分舶來水果殘留農藥

目前我國最大進口水果地區是美國,根據台灣省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曾進行的一項為期三年的「進口水果農藥殘留監測計畫」,發現殘留防腐農藥、劇毒農藥情形普遍,甚至曾檢出我國禁用的致癌性農藥「四氯丹」、「蓋普丹」、致畸胎性的「錫滿丹」,及劇毒農藥「福爾培」,而檢出農藥殘留的進口水果種類幾乎涵蓋美國地區進口水果,包括蘋果、李子、葡萄柚、葡萄、柑橘、櫻桃等十多種。

根據訪查,台灣省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之所以爭取經費進行水果監測,導因於該所檢驗人員曾在進口果汁(蘋果汁)中檢出有農藥殘留,於是提出監視進口果汁計畫,中央主管單位審核後修正計畫,轉而監測水果農藥殘留,並指示其抽樣檢驗結果供作衛生及進口商品檢驗部門參考。

一位負責檢驗工作的女性官員指出,她多年前在美國進修時,就注意到當地國環保團體揭發果農使用農藥過當的消息,直覺認為「純果汁」加工過程難以監控到農藥殘留此一細微問題,在經過分析儀器檢驗後,確實發現果汁及水果殘留農藥,且由於過去國人總認為「進口水果、果汁品質較佳」,無論消費者、政府單位多年來一直未予重視。

農業試驗所一位研究員警告說,國內目前已有少量東南亞地區熱帶水果進口,未來輸入量可能隨著入關而倍數成長,由於部分東南亞國家管制農藥不夠嚴謹,加上農藥生產國不肖廠商利用東南亞國家管制不嚴漏洞,將還未評估過的新劇毒農藥移至這些國家果樹、作物上試驗,如未作好檢驗把關工作,任由這些水果流入國內,可能造成新的水果農藥殘毒問題。

應主動過濾有問題水果

目前我國進口水果、果汁檢驗把關工作,由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負責;但據了解,除進口水果採抽驗方式外,進口果汁並未檢驗農藥殘留部分;且多年來,水果檢驗「依規定不得檢出」的禁用農藥,因美方並未禁用「蓋普丹」等部分我國禁用農藥,我國相關單位在對方建議下同意採用美國「建議容許量標準」,在此一標準下「視為沒有檢出」,事實上多年來部分進口水果一直殘留有我國已禁用農藥;我國是水果進口國,全盤援用「美規」是否恰當,未見相關單位進行檢討評估。

而農政單位附屬機關監測進口水果殘留農藥問題,被進口商品檢驗部門認為是逾越職權動作,經由「協調」,從去年度起,已停止監測計畫,對吃進口水果的消費者來說,等於失去一道安全屏障。

一位食品專家指出,美國食品藥物檢驗局(FDA)對於進口水果等食品,並不事先公告檢驗項目等,以水果來說,只要該局檢出殘留農藥不符其標準,就處分退貨或銷毀,且外國水果進入美國,也須檢附相關合格證明,我國應可引進「主動型」衛生把關制度,由出口國檢具合格證明,再採機動抽驗方式,如發現違規或與證明不符,再採取行動,讓對方「必須主動過濾有問題的水果」,而非我方「被動的等待解決問題」。

對於進口水果地區、種類、數量日益增加,有關殘留農藥問題日形重要,專家認為必須成立專業檢驗單位,加強蒐集水果進口國使用農藥相關資訊,並增添人員設備,針對季節性進口水果作有計畫的檢驗;在進口果汁農藥殘留部分,也應列入監測對象,以保障國人健康。

全文收錄於 第 55 期 72 ~ 7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