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間》
◆台中 張美蓉
遷居回台中後,把在台北的房子租給同是佛弟子的鄰居。因為讚許他做善法行業,所以以較低的租金租給他,並訂下五年的契約。近日對方在租期未屆前提出解約,因違約理當沒收押金,商談當下鄰居自知理虧默許。
兩三天後接到對方的存證信函,言辭犀利,並限我們在一星期內退還押金,否則送法院、稅捐處處理。先生氣到整晚沒睡,我則內心像被大石頭壓住般,喘不過氣來,因為我覺得佛弟子怎麼可以這麼不講理?翻臉像翻書一樣?而內心卻另有一聲音,你確定是他無理?那師父、廣論說業未造不會遇,又怎麼說呢?難道不是自己宿世惡業感果?我淚眼盈眶地感受到師父長夜騁馳生死救拔我的深恩,也很感恩對方示現境界給我反省淨罪的機會,內心決定退回押金,並以感恩虔誠的心誦般若經,以法來回饋他們,消融彼此的違緣。
第二天我鄭重地請教團體的法律顧問陳柏榮師兄,師兄承許我的想法。於是先生帶著押金北上,要親自送交對方手上,並誠懇告訴對方:我們不是怕負責,只因為我們是佛弟子,我們想化解彼此的違緣。做完這件事,心中的大石頭落下,好輕鬆、好歡喜!
福智之聲第1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