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警的罰單

◆高雄 宋雲淦
 
  年前,某汽車量販中心寄來一份商品目錄,其中有一項新品「車牌隱形液」引起我的注意。把該液體塗在車牌上,就算不慎違反交通規則,被拍了照,亦無法顯示車號,交通單位就不能據此開出罰單了。
 
  當下直覺的反應是:「這太好了!有了它,以後開車就不用擔心會接到紅單了,而且一瓶的量自己用不完,還可與開車的朋友分享,自利又利人!」於是飛奔前去購買,沒想到櫃檯人員卻回報說,這一款商品已被一家車隊全部買走了,目前缺貨中,要我先預訂,等貨到再通知取貨。
 
  這件事過了兩周,在未接到商品到貨通知前,我卻接到了一張交通罰單。開車這麼多年,我從來不曾接過罰單,這張意料之外的罰單就像敲響的警鐘,提醒我去省思:「開車向來謹慎,從未接過罰單的我,為何會想去購買車牌隱形液呢?不小心違反了交通規則,理應受罰,可是我卻想利用隱形液去規避罰責,我的正念已失啊!這張紅單應該是一個警示!」一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偏斜了的心念,不禁嚇出一身冷汗,趕緊驅車前去申辦退訂手續。
 
  廣論有云:「成辦生死之因,雖俱須惑業,然以煩惱而為上首。」「又若有煩惱,縱無宿業,無間新集,取後有故。」我的那個無明貪愛又再害我去造了不善業,自己還沾沾自喜,幸好那張罰單提醒了我,也慶幸在師長的教導下,尚有反省的能力,正知正念實在是護身的寶劍啊!
 
福智之聲第2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