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 吳進發
三週前和同事洽公,車開到附近巷內,正好有車開走,便去遞補這個空位。停好才注意到地上的黃線,心想:做善行就不能違規。於是請同事先下車,我要去找收費停車場。他不解地嘟囔著:「黃線區停了一整排車,又不只停你的。」
我微笑地繼續去當他眼中的傻瓜,邊繞邊想:巷道這麼窄,加上違規停車,行人真不好走。我花個一百元停車,可別造成行人或住家不方便。繞了很久才停妥,走回原處時發現路邊清潔溜溜──一整排被拖吊了!
當時心中充滿了感恩與慶幸。我有善法的引導,堅持不違規,其實是在保護我自己啊!如果我貪方便,捨不得花一百元停車費,現在就要花個一千八,大費周章去把車「贖」回來。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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