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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註訓證選輯(十)不彰人短能進德

◆編輯室整理

《太上感應篇》篇旨

太上曰:禍福無門 惟人自召 善惡之報 如影隨形

不彰人短 不衒己長 遏惡揚善

待人寬一分是福,利人實利己之根基;處世讓一步為高,退步即進步之張本。

一、原文

文徵明宿一貴家,主人未出,臥帳中以待。適一友至,徘徊四顧,見案上金杯,急袖以出。公固熟識之。

主人出,公迎謂曰:「吾今日為一急用,適見案上金杯,欲借以相抵,不及待,已遣僕持去矣,奈何。」主人唯唯①。

公又曰:「汝銖兩幾何?價值幾何?異日倘不可復得,當以銀償。」主人又唯唯。

公歸,即鬻②田以償,終不言其故。

公高壽享大名,孫震孟,為狀元宰相。

二、注釋

①唯唯:應諾聲,答應的意思。

②鬻:音「ㄩˋ」,賣的意思。

三、譯文

文徵明某日欲借宿一貴人家,當時那主人因事不能即刻出來迎接,他就靠臥在帳中等待主人的到來。此時正巧有一主人家的朋友也來此,他一進屋內,就四處徘徊、張望,看見桌上有一個金杯,便急忙把它放入袖子中而後離開,這個人本是文公也熟識的。

等到主人出來見客時,文公馬上迎上前去對他說:「我今天因為有急用,正巧看見桌上的金杯,就先向您借來應急、抵用,但因等不及您來到,我已先派僕人拿走了。這實在是事出無奈,請您見諒。」主人很客氣地答應他。

文公又說:「請您衡量一下,那金杯值多少錢?改天如果不能把金杯還您,我一定會拿銀兩來償還的。」主人還是很客氣地答應他。

文公回家後,就出賣他的田產,將賣田所得的銀子,拿去償還那主人。他自始至終都不曾對主人明說其中的緣故。

文公不僅享有大名,還以高齡壽終。他的孫子震孟,後來還擔任狀元宰相。

四、我讀我思

他人有過失,文徵明不但替他隱瞞,還回家賣田宅來代他償還,請問:

①文徵明如此作為,是否會造成「姑息養奸」?

②若果我是文徵明,我會如何去處理這件事?

③文徵明如何能如此寬厚待人且隱瞞不求報?

全文收錄於 第 67 期 29 ~ 3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