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亦於諸法 觀知如夢等 是至頂加行 所有十二相
盡贍部有情 供佛善根等 眾多善為喻 說十六增長
由三智諸法 圓滿最無上 不捨利有情 說名為堅穩
四洲及小千 中大千為喻 以無量福德 宣說三摩地
轉趣及退還 其所取分別 當知各有九 非如其境性
由異生聖別 分有情實假 是能取分別 彼各有九性
若所取真如 彼執為誰性 如是彼執著 自性空為相
自性及種性 正修行諸道 智所緣無亂 所治品能治
自內證作用 彼業所造果 是為轉趣品 所有九分別
墮三有寂滅 故智德下劣 無有攝受者 道相不圓滿
由他緣而行 所為義顛倒 少分及種種 於住行愚蒙
及於隨行相 九分別體性 是所退還品 聲聞等心起
所取及所捨 作意與繫屬 所作意三界 安住與執著
法義唯假立 貪欲及對治 失壞如欲行 當知初能取
不如所為生 執道為非道 謂生俱有滅 具不具道性
安住壞種性 無希求無因 及緣諸敵者 是餘取分別
為他示菩提 其因謂付囑 證彼無間因 具多福德相
垢盡無生智 說為大菩提 無盡無生故 彼如次應知
無滅自性中 謂當以見道 盡何分別種 得何無生相
若有餘實法 而於所知上 說能盡諸障 吾以彼為奇
此中無所遣 亦無少可立 於正性正觀 正見而解脫
施等一一中 彼等互攝入 一剎那忍攝 是此中見道
次由入獅子 奮迅三摩地 觀察諸緣起 隨順及迴逆
滅盡等九定 修往還二相 後以欲界攝 非定心為界
超越入諸定 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 至滅定不同
略標及廣釋 佛所不攝受 無三世功德 及於三妙道
所取初分別 加行相行境
次許心心所 轉趣時有境 不發菩提心 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 不思大菩提 有修與無修 及與彼相反
非如義分別 當知屬修道
施設有情境 施設法不空 貪著簡擇性 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淨 破壞諸正行 經說是第一 能取應當知
設有情及因 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繫 其餘九違品
如自所緣性 三智障有三 靜道真如等 相應不相應
不等及苦等 諸煩惱自性 及無二愚蒙 為最後分別
如諸病痊愈 常時獲安隱 恆修眾生樂 一切勝功德
任運而依附 勝果所莊嚴 上品位菩薩 如眾流歸海
安立三千生 聲聞麟喻德 及離生菩薩 眾善為譬喻
經以無量福 明佛無間道 無間三摩地 證一切相智
無性為所緣 正念為增上 寂靜為行相 愛說者常難
於所緣證成 及明所緣性 一切相智智 勝義世俗諦
加行與三寶 巧便佛現觀 顛倒及道性 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習 說者邪分別 依一切相智 說為十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