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俗本意 P.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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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出俗本意

▲事鈔云『沙彌建位,出俗之始。創染玄籍,標心處遠。自可行教,正用承修。濫迹相濟,世涉多有。』  資持釋云『初敘本示濫中四,上二句示位。此中須分形法二同,若但剃髮名形同沙彌若受十戒名法同沙彌次二句明本志。上句言其始,下句示其終。玄籍通目佛教,處遠直指佛果。復次二句示律可依。後二句斥世無訓。』

事鈔續云『然信為道原功德之母智是出世解脫之因夫出家者必先此二。 如未曉此。徒自剃著內心無道外儀無法縱放愚情還同穢俗 所以入法,至於皓首,觸事面牆者。良由自無奉信聖智無因而生務養身寧知出要勝業』  資持釋云『次明信智二門中二,初敘二法之要。道由信立故為道原,德自信生故云德母。治業由智之力,破惑在智之照,故為解脫因也。非信道德無以發,非智業惑無以除,出家之人為道求脫,故云必先此二也。 如下敘不明之失,初明形心混俗。 所下次顯愚法所以皓首即白頭也,面牆無所見也。無信則智不發無智則不慕道飽食暖衣悠悠卒世,故云但務養身等也。』已上皆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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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持云『標列七科,前三明功,次三明行,後一決疑。』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濟緣云『次列七科,統明出家始終行相學者至此,當須自檢唯徒說於己何益食數寶目擊多矣(見業疏記卷十一)

第一節 出家元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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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出家文證

▲業疏云『如華嚴偈。若有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為之出家求寂靜。 五欲所縛不離家。欲令眾生解脫故。 以此文證。眾生無始纏著家屬無思解脫大士引出於世』  濟緣釋云『華嚴二偈,前偈為不識故立法示之,後偈為著欲故方便引之。初偈,上二句示不識之過。下二句明立法之相。云菩薩者即指釋迦因行為言。捨國財者菩薩在家為王太子,次紹王位,國城財寶一切自在,欲明難捨猶須捨之況餘凡庶不足戀矣寂靜即涅槃果。 後偈,初句示著欲。下三句明方便。文略下二句,具云,示現不樂處五欲,是故出家求解脫。 以下疏家結顯推功歸佛。』

業疏續云『廣如郁伽長者,涅槃經中。家及非家相比顯過方起欣厭得預法門』  濟緣釋云『郁伽長者經,穢居品云。居家菩薩當知在家穢污之事常念作故名為居家,斷諸善根本是名居家。乃至居家如羅網如毒蛇如火燒身等。 涅槃云。居家迫窄猶如牢獄一切煩惱由之而生,出家寬曠猶如虛空一切善法由之增長。若在居家不得盡壽淨修梵行,我今應當剃除鬚髮出家學道。』(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一) 資持云『淨住子說出家有十八法難行能行。父母是孝戀難遣,而能辭親。妻子是恩染難奪,而能割愛。勢位是物情所競,而能棄榮。飢苦是人所難忍,而能節食。滋味是人所貪嗜,而甘噉蔬澀。翹勤是人所厭倦,而能精苦。七珍是人所吝惜,而能捨離。錢帛是人所畜聚,而能棄散。奴僮是人所資侍,而自給不使。五色是人所欣睹,而棄之不顧。八音人所競聞,而絕之不聽。飾玩細滑人所保著,而能精粗無礙。安身養體人所共同,而能忘形捨命。眠臥是人所不免,而晝夜不寢。恣口朋遊人所恆習,而處靜自檢。白衣飲饌不知絕極,而近口如毒。白衣日夜無所不甘,而己限以晷刻虛腹。白衣則華屋媲匹詣切配也偶,而己以塚間離著。此齊文宣王蕭子良撰,要故錄之。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第二項 引誡勸修

▲業疏云『然世濁惑深厭苦求樂 初雖欣出終墜欲海修行業徒行也』  濟緣釋云『初斥濁世不修二,初示時機。謂在家營趁之出家供給之即涅槃云為衣食而出家者 初下次明退墮。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即斯類矣徒行出家無益也

業疏續云『如智論云。六情根完具,智鑒亦明利。而不求道法,唐受身智慧。 禽獸皆亦知,欲樂以自恣。而不知方便,為道修善事。 既已得人身宜勉自利益知修道行與彼亦何異 龍樹引誡,為極言也。聞而不行,猶是不聞。今重引告,何得不用。』  濟緣釋云『二引聖論極誡二,初論文三偈初偈。上二句明報勝,下二句嗟不學。六情根即是識,謂根識無缺也。智能鑒物故云智鑒虛也。對初句,智慧對次句。 次一偈舉況。畜是癡報但知欲樂經所謂但念水草餘無所知也 後一偈中。上半合初偈,下半合次偈。 龍下結告勸依。必應此偈出在他經故云引誡畜況人為誡深切,故云極言

業疏續云『道行何耶。一切無染者是也 良由眾生無始封著,是此是彼是得是失。因之起染,纏縛有獄。 故世鈍者多著財色少有利者多貪名見科束之尠不收盡 終歸死去事迷乎』  濟緣釋云『三示所修行相二,初示道行。以偈文未顯,故特徵示用開心路。一切之言通收善惡塵境,染惡則增業,染善則成障。能於日用所行所學觸境無染,無染之智即是般若,背塵合覺絕縛入道必始於此可體究慎勿誦文 良下反釋所以又三,初示染本封著是貪愛,此彼得失即分別。由斯二種輪迴不息,能離此者即名道行,非別有道,故下云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是也。 故下次舉世情收八穢,乃荒婬,謂虛聲,即妄執。上二常流所著故為,下二學者所求故為。此且一往分之,然有具四或復互輕不必一定。猶無也。 終下重誡。凡在同徒用斯自照有一於是未脫輪迴積財荒色,諍見沽名,跡混世塵不思出要形出心沒何所利乎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一

形出心沒者,業疏云雖形附道而心沈世也。

第二節 勸出有益

▲業疏云『如出家功德經。若能放人出家受戒,功德無邊。 譬如四天下滿中羅漢,百年供養。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夜出家受戒。謂由前施雖多有竭,是欲界繫。為法出家,非三界業,故說過前。 又云,縱起寶塔至忉利天,亦劣出家功德者。一時欣出,雖未可數,然其積微是高勝本。』  濟緣釋云『初歎德。 譬下次引喻有二,初供聖喻,前引經。謂下出意。有漏有竭,無漏無窮,優劣可見。 又下二寶塔喻,前引經。一下示意。』見業疏記卷十一

第三節 障出有損

▲業疏云『如出家經。為出家者而作留礙抑制,此人斷佛種故,諸惡集身猶如大海。現得癩病,死在闇獄無有出期。』  濟緣釋云『諸惡集身等謂業深廣,故喻如海癩病墮獄即現生兩報。』見業疏記卷十一 資持云『出既有功,障則損大。留礙如親里不聽,抑制如王臣禁斷。』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第四節 明出家已行凡罪行

▲業疏云『據論罪本皆由事縛思厭背師心妄造 如大寶積經。出家二縛謂諸見利養也 如律緣制由名利故便生有漏因制諸戒,為防罪業,障三塗也。』  濟緣釋云『初明罪本中二,初正示。言事縛者即上四科。因之生罪故為罪本。 如大下引示寶積諸見即人法兩執,利養謂所須四事。 律緣即舍利弗請佛制戒,佛言我自知時,未得利養過漏未起。後須提那等皆由利養豐盈,向道心薄,遂生過漏。故知名利毀戒之緣欲脫死生深須遠離

業疏續云『今世出家翻種苦本畏沈溺多起下業 故彼文云。又有二癰謂求見他過自覆己罪 向諸行者。知來實苦,決定現世不造苦因。如知火燒湯爛,無有納手足者。 佛說罪事,深宜遠離。以不信所燒,隨心造罪,更增俗人。』  濟緣釋云『次明造惡中二,初指世垂誡三,初傷時眾。業能生苦故云苦本出家脫苦,今既造業故云翻種下業即三途因。 故下次引文示。即是寶積,前已標名故此略之。求他覆己於心為患,故喻瘡。 向下三正垂誡二,初勸知果斷因謂語告。猶入也。 佛下次明違教造業不信能喪善根功德,故如焉。』  資持云『寶積二縛喻不自在,二癰喻不清淨,並喻自心。智者幸宜自照勿自謾謂是他也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業疏續云『故十誦云,未來世中,出家人入地獄,白衣生天者。 以俗人無法在身,但專信故得生天也。 出家有法,為世福田,乃反毀犯。妄受信施,開諸惡門。令多眾生習學放逸故。』  濟緣釋云『二引教轉證三,初十誦二,初引文。 以下顯意,前明白衣生天。 後明出家入獄。一反道法,二妄受施,三令他習學。白衣無此,故昇沈異焉。』

業疏續云『四分中。為說利養難消。六十比丘得無學也,六十比丘熱血從面孔而出,六十比丘畏佛語故便退還俗。』  濟緣釋云『二四分六十得果即清淨者。六十流血謂毀犯者。六十退道即初入者。』

業疏續云『餘如涅槃,為利出家,驅逐淨行等。』  濟緣釋云『三涅槃。彼云。我涅槃後,濁惡世時,多有為飢餓故發心出家,名為禿人。見有持戒威儀具足清淨比丘護持正法,驅逐令出,若殺若害。』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一  資持云『涅槃為飢餓者,以出家人衣食易得故。見有持戒驅逐殺害者,自無戒德,恐相形比失於利養,生嫉忌故。』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已上明出家已行凡罪行業疏文科表,別列於下,以備對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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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明出家已行凡福行

業疏云『凡出家者出有為家為解脫者謂脫纏縛為本也』  濟緣釋云『出家求脫經律通言,牒以釋之示其行有為總目三界,纏縛且論二惑。』

業疏續云『今有行者,但知持戒,無心在道。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自餘講解修習觀務悉為非道。內多瞋忿,久污淨心。 此戒取結,謂為最勝。又是見取。體是欲界增生下業』  濟緣釋云『明凡福行相中四,初持戒二,初敘持戒昧道。言虛通者道之體也,言達累者道之用也。餘為非道者是此非彼也。內多瞋者怒他不從己欲也。 此下結示行果。凡夫具十使,貪瞋癡慢疑五鈍使也,身見邊見邪見戒取見取五利使也。今此執戒為勝,即二種結使煩惱耳。既無禪觀,未脫欲有,故是下業

業疏續云『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未有出期』  濟緣釋云『二修禪世禪即四禪四空定也。緣色故生色界,緣心故生無色界。』

業疏續云『若修多聞講誦經典,不為解脫。並增欲有未成無漏』  濟緣釋云『三多聞多聞講誦為名聞利養馳騁見解是非相勝皆是下業。學者聞之宜乎自省

業疏續云『若營世事,供養三寶塔寺等相。心無欣道,最是我所。或淪下趣 由造善時,自愛憎他,行諂行誑,雜惑成樹,故受鬼趣相似果報。以心非實生在惡道,以福事成故受勝處。』  濟緣釋云『四營事二,初明行果。 由下次推心因。以強勝故自愛憎他,以追求故行諂行誑此等不一故云雜惑,積集既眾故喻如惡道是總報,勝處即別報。』

▲濟緣云『愚者見此,便謂持戒多聞皆不足為。而不知徒行無詣故為世福若真求脫無非聖道心有通塞事豈替廢耶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一

資持云『準知修道事行難分非達人何由可識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第六節 明出家已行聖道行

▲業疏云『但出世道無始未經由著世慣習難斷 今既拔俗智鑒明利不行者禽獸無別』  濟緣釋云『初敘難行所以。 今下次勸勵力須修。即用上文智論偈意。』

業疏續云『然聖道行,經說乃多,並隨機緣故藥無準。要而言之,不過三種。』

業疏續云『一者小乘人行。觀事生滅無我人善惡等性 二小菩薩行。觀事是空無我人善惡等相 三大菩薩行。觀事是心言分別故攝論云,從願樂位至究竟位,名觀中,緣意言分別為境。』  濟緣釋云『三種觀法並云觀事者事即觀境,統收諸法。文中且舉我人善惡,故云也。 初則見相如實,觀性本空。次則見相如幻,空華水月,當相即空,不待觀性。後則觀一切法唯心所變,心外無法。 初觀生滅,滅已見空。次觀幻化,生處見空。後觀唯心,生滅幻化無非心變。以心生法生心滅法滅,生滅有相相如幻化,二乘小聖見之為空。而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故大菩薩但了唯心,圓修三觀,不偏性相故名中道。 意言分別者謂觀一切諸法,皆由心思口議分別前事,故有差別。萬法皆歸思議,思議不出自心,攝末歸本,故云唯心。 下引攝論即攝大乘論。願樂位通收加行三賢也,究竟位別指最後妙覺。行雖淺深,皆觀唯識,即是中道,故云觀中謂能觀,意言分別即所觀故云也。』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一  資持云『三觀並云觀事者,事即是境。心依境起,隨境立觀,謂色心陰入界有情無情善惡無記等。 若論智解須達諸法,若於時中觀心為要。隨心所起,起即是事若善若惡。三理照之,乃知顛倒,但有妄計,本無所有,隨心動用一切皆空。 或推相見性謂之性空,即相知幻謂之相空,達相是心謂之唯識。猶如夢事,或推夢想從何生滅,或知睡夢當相不實,或知唯心所變無別夢事,喻上三觀略知淺深。 然行位有三,觀境唯一所謂事也。見理有二,前二性相雖殊皆以空為理也,後一以心為理。前二為權,後一是實。然出家超世通學三乘依業疏準開會意專指佛乘為出家本矣 性空中,初句標位。次句示行即能觀智,即所觀境。下二句見理。以我人善惡性本自無,緣會故生緣散即滅,生滅滅處名為空理,即是二乘所至之極。 次小菩薩中,位行理三同上分之。 三大菩薩中,初句標位。次句明理。觀法唯心,即事顯理故。下句示行。以一切諸法本唯一識,一識之外更無別法。無始妄動,橫計心境,有彼有此內外差別。窮此差別,皆是意思妄起取著,由取著故妄構名言。是故智者欲觀唯識,必以意言為所觀境,由此意言皆一識故。是則不離思議了非思議,即於差別達無差別。故下引證。』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資持云『上之三科總論十界之因故並名凡罪即三途行,凡福即修羅人天行,聖道即三乘佛果行。歷示心行令識因果罪修福革凡成聖厭小慕大趣一佛乘故業疏專指大乘為出家學本戒本云若有自為身欲求於佛道是也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第七節 大小乘相決同異

▲資持云『相決同異謂進修方便唯是三學,無別途故。乃心志廣狹故分二乘,用與別故。』

▲事鈔云『三乘道行,如上已明。 今通決正,不出三學。一切聖人無不行此。』  資持釋云『上二句躡前。 今下正示。』已上皆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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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小乘三學

▲事鈔云『若據二乘戒緣身口,犯則問心。執則障道是世善法,違則障道不免三塗。』  資持釋云『初中。緣身口者謂制法也。犯問心者推業本也,此據四分空宗為言。執下二句明持失也,或專慕人天則滯於凡福,或計為至道則墮於利使。違下二句明犯報也。』

事鈔續云『定約名色,緣修生滅為理。故佛性論云,二乘之人,約虛妄觀無常等相以為真如。 慧取觀照,與定義別體同。』  資持釋云『二定慧二,前明定學名色即所觀境。一蘊是色四蘊是心,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總云緣修即能觀心,生滅即所見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滅,生滅故無常,無常故無性,無性故空寂,空寂即滅諦涅槃真如之理。故下引證,彼明小乘所證非真見佛性故也。虛妄即名色,無常即生滅,真如即空理。 次慧學中。定是澄寂,慧取照用,動息不同故云義別同一心體故云體同水澄物現,鏡淨像生,定慧一異喻之可解。』已上皆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第二項 大乘三學

▲事鈔云『若據大乘戒分三品。律儀一戒不異聲聞,非無二三有異,護心之戒更過恆式。』  資持釋云『初二,初標示同異三品即三聚。 準智論中二乘但有斷惡一聚,雖有作持還歸離過。不修方便教化眾生故無攝善,自調自度故無攝生。是以今文但舉律儀比校同異 言不異者準業疏圓宗謂同三聚彼云。戒分三品,約義收緣不異諸律由非明制故云約義如殺一戒具兼三位,息諸殺緣即攝律儀,常行慧命即攝善法,護前生命即饒益有情。此一既爾,餘戒例然。已上疏文性戒並例此說。若論遮戒,如酒寶等,離畜飲過即攝律儀,常行對治即攝善法,息世譏嫌即攝眾生。 若取大小戒本以分,則小教四夷大乘十重,四夷大同餘六並異。以至畜寶然身等異相極眾。且云二三,意顯同多異少故也。 護心戒者防瞥爾也如梵網制不慳不瞋等,又涅槃隔壁聞鐶釧聲分別男女心染淨戒之類。』  濟緣云『若準智論,聲聞戒但有斷惡一聚。今用大意決於小宗約義明同莫不齊具疏中且舉殺戒,餘並例作。如婬息諸染緣,常修梵行,不污前生。如盜則離侵損緣,常行惠施,不惱前生。如妄則離虛妄緣,常行實語,不誑前生等。』見業疏記卷十一

三聚之義。於宗體篇,五戒,預習發戒,依境發心支中,委釋。

事鈔續云『智論。問云。菩薩住於實相,不得一法。得破戒否。 答曰。以住於實相故,尚不作福,何況作罪。雖種種因緣,不破戒人。』  資持釋云『二廣示異相。中三,初智論住實相者心冥妙理,空無所有故不得一法既無所得則無善惡,既無善惡則無持破,既無持破則無有戒,既無有戒則應任意施為不須守戒。世多邪見故問決之 答中,以福況罪。不作福者不取福相故云不作種種因緣謂方便化導,隨所動用皆離過故

事鈔又云『攝論云。菩薩得無分別智一切塵不顯現由有勝智方便具行殺生等十惡前有利益故自無染濁過失有利益有過失不應行 準此。初地已上方得用此無分別智故地前不合』  資持釋云『二攝論中。勝智即無分別。方便謂誘化眾生。 準下判位初地已上者故知十聖方許行之地前三賢猶制不合況餘凡愚安可僭濫』  濟緣云『無分別智謂觀諸法如實平等,故無分別。唯一真體,外塵本無,故塵不顯現方便即權巧。有利益者謂利他也,自無染者謂自利也。具此二利雖行無犯互有所缺亦不行之故云縱有等 今時愚人不量位地不知權行惡無恥妄引為例誤誤他難可救也見業疏記卷十一

事鈔續云『涅槃。持息世譏嫌戒,與性重戒無別。 因說菩薩持戒相,羅剎乞浮囊喻。』  資持釋云『三涅槃中,初明持相息世譏嫌即目遮戒。遮性等持故云無別 次以喻顯。渡海人喻菩薩,羅剎喻三毒,浮囊喻具戒。』

▲事鈔云『若論定慧。小觀相空,深觀唯識。 鈍見空時不分別色,利知唯識不分別空。』  資持釋云『次定慧中。由小菩薩涉於大小,小據觀智大約志求,小大雖異並菩薩乘故。且一往通收大中示觀別。如上所明。 次校淺深即小菩薩,在大為鈍望小則利,不分別色異上二乘析色故。即大菩薩,不分別空超過小菩薩故。由觀唯識住於中道,了一切法無非心識,識非色空非不色空,尚不分別識何況分別空,若知唯識則住實相無分別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四十一

(上來出家宗致中第一章出俗本意竟)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別行篇 第六門 出家宗致 第一章 出俗本意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