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造像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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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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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通敘經像意
▲事鈔云『造經像法意者。如來出世有二益。一為現在生身說法。二未來經像流布,令諸眾生於彌勒佛聞法悟解,超昇離生。此大意也。』 資持釋云『現在即化相佛法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即經云,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緣是也。』(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項 正明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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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 中國造立元緣
▲事鈔云『恐後生造像無所表彰。故目連躬將匠工,上天圖取。如是三反,方乃近真。 至於下天,此像垂地來迎。世尊命曰,汝於來世廣作佛事。 因垂勑云。我滅度後,造立形像一一似佛。使見者得法身儀則。乃至幡華供養,皆於來世得念佛三昧,具諸相好。如是造立是佛像體。』 資持釋云『先敘目連圖寫。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佛後成道,思報母恩,昇天說法,經於一夏。按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二匠往彼天中,以栴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三方得圓足。文云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取後垂誡須推佛意。雖緣在優填,意存來世。 後引如來垂誡中二,初明授記。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將像至寶堦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步。佛為摩頂授記,辭如鈔引。低首曲身故云垂地。 因下次正誡勑。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故。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具相好者由生欣慕,能感勝報故。如是者即指檀像,勑後効之。』(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支 此方制度漸失
▲事鈔云『所以中國傳像在嶺東者。並皆風骨勁壯,儀肅隆重,每發神瑞,光世生善。 逮於漢世髣髴入真,流之晉宋頗皆近實。並由敬心殷重,意存景仰,準聖模樣。故所造靈異。』 資持釋云『初前代近真中二,初引西土傳來。嶺東即此震旦,在蔥嶺之東。風骨勁壯言其體貌,勁即直也。儀肅隆重言其威勢。每發神瑞言其靈異。光世生善言其動人。 逮下次引此土創製。漢世佛法初來,至於晉宋已前也。髣髴猶似像也。並下總出所由。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謂法古。故下結成所引。』
△事鈔續云『今隨世末,人務情巧。得在福敬,失在法式。 但問尺寸短長,不論耳目全具。或爭價利鈍,計供厚薄。酒肉餉遺,貪婬俗務,身無潔淨,心唯涉利。致使尊像雖樹,無復威靈 乃至鈔寫經卷,唯務賤得。弱筆粗紙,惡匠鄙養。致使前工無敬,自心有慢彼此通賤,法儀滅矣』 資持釋云『二後世失法三,初明非法中二,先敘得失。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 但下次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上四句是營勾人非,酒下四句即匠者之非,致下二句顯其無功。 乃至下次明造經。』
△事鈔續云『致令經像訓世為諸信首,反自輕侮,威靈焉在。 故致偷盜毀壞,私竊冶鑄,焚經受用,多陷罪咎。 並由違背世出世法。現在未來受無量苦,皆由失法之所致也。』 資持釋云『二示過患中三,初敘無靈。經像住持功高故為信首。 故下顯過。偷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竊冶鑄謂金銅等像鎔為別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燒取餘用。多陷罪咎謂累他也。 並下出意。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勑,故云違背世出世法。現未兩報因像而致,後之製造可不慎耶』
△事鈔續云『若使道俗存法,造得真儀鳥獸不敢污踐,何況人乎 但能奉聖像儀,佛亦垂形示迹』 資持釋云『三明應法中,初明合法有靈。 但下次明至誠感聖。』(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節 造塔
第一項 示名
▲事鈔云『雜心云,有舍利名塔,無者名支提。 塔,或名塔婆,或云偷婆。(此云塚也亦云方墳)支提云廟。(廟者貌也)』 資持釋云『初示名。舍利及塔,名通凡聖。今明造立,多是佛塔,亦通餘聖。無名支提謂安形像,故下釋云廟貌也。 塔或下翻釋。』(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二項 顯報
▲事鈔云『增一阿含云。初起偷婆,補治故寺,並受梵福。 云何梵福。如閻浮一洲人功德,不如一轉輪王功德。如是西東北天下,乃至四天六欲初禪總多,比一梵主功德。 此為梵福量。當如是學。』 資持釋云『初示因果。初起謂新創也。梵福謂梵天王福最勝也。 次校量梵福。 此下勸修。』(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三項 敬護
▲事鈔云『四分。若起塔者,應四方若圓若八角。以石墼,木。作已,用黑泥乃至石灰白土等。應安基。四邊作闌楯,安香華著上。聽安懸幡蓋物。 不得上塔上闌楯上,護塔神瞋。若有所取與,開。彼安幡蓋,不得蹈像上,作餘方便梯凳安之。 若塔露地供養具,雨漬風飄,鳥烏不淨者,作種種舍覆之。 地有塵,種種泥泥之。 須洗足器,安道邊,外作牆門安置。 若上美飲食,用金寶等器盛之。令白衣伎樂供養。若飲食,當與比丘沙彌優婆塞。經營塔作者應食。 舍利安金寶塔中,若繒緜中。若持行者,若畜生若頭上肩上擔戴。 若拂,應用樹葉孔雀尾拂。 多有香華,羅列基上闌上。杙上。嚮中,繩貫懸屋簷前。有香泥,作手輪像。乃至有餘,泥地等。』 資持釋云『初明造立。安基為堅牢故。作闌為外護故。懸幡蓋物即梯凳也。 不得下次制踐污。 若塔下明覆蓋。 地下明泥治。 須下明器具。以西國俗風多跣足故。安道邊者登上便故。外作牆者恐觸穢故。 若上下明獻供養。飲食得與道俗即守塔人。經營即造立者。 舍下明護舍利。 若下明箒拂。但可去塵,餘物皆得。 多下明莊嚴。手輪者舊云佛手中千輻輪。』(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四項 造處
▲事鈔云『僧祇。塔事者。起僧伽藍時,先規度好地,作塔處。 其塔不得在南在西,應在東在北。(中國,伽藍門皆東向,故佛塔廟宇皆向東開。乃至廚廁亦在西南,由彼國東北風多故。神州尚南為正陽,不必依中土法也。) 不得僧地侵佛地,佛地不得侵僧地。』 資持釋云『初明擇地。規謂看視。 其下指方所。須東北者以寺門向東,即在前面左邊二方為之。 註中,前示西土。亦合作並。東北風多則穢氣不至殿塔,此示寺門向東所以。下明此方應在南西。今此廚廁多在東北,亦以南西風多故也。 不得下制侵犯。西土佛法僧地各有分齊,不相混濫。』(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五項 供養修治
▲事鈔云『善生經云。善男子。如來即是一切智藏。是故智者應當志心勤修,供給生身滅身形像塔廟。若於空野無塔像處,常當繫念尊重讚歎。 若自力作,若勸人作,見作生喜。如其自有功德力者,要當廣教眾多之人而共作之。既供養已,於己身中莫生輕想,於三寶所亦應如是。 凡所供養,不使人作,不為勝他。作時不悔,心不愁惱合掌讚歎恭敬尊重。 若以一錢一線一華一香一偈一禮一匝一時,乃至無量寶無量時。若自獨作,若共他作。善男子。若能如是志心供養佛法僧者,若我現在若涅槃後等無差別。 若見塔廟,應以金銀銅鐵繩鎖幡蓋伎樂香油燈明而供養之。』 資持釋云『初勸化供養五段,初勸修。一切智者總收十界世出世智無不圓足,含蘊無窮出生無盡故喻如藏。生身即現在,滅身即舍利。 若自下明營辦。自有功德者謂富於道行,人所信重者。於己莫輕者以能供養,獲大福德故。 凡下明用心。 若以下明施物。現在滅後無差別者謂所得福,存沒正等故。 若見下明供具。』
△事鈔續云『若見鳥獸踐蹋毀壞,要當塗治,掃除令淨。暴風水火人所壞處,亦當自治。自若無力,當勸人治。或以金銀銅鐵土木。若有塵土,灑掃除拂。若有垢污,以香水洗。』 資持釋云『二見塔塗治。自作勸人,隨力所構。』
△事鈔續云『若作寶塔及作寶像,當以種種幡蓋香華奉上。若無真寶,力不能辦,次以土木而造成之。成訖,亦當幡蓋香華伎樂種種供養。 若是塔中草木不淨,鳥獸死屍及其糞穢,萎華臭爛,悉當除去。蛇鼠孔穴,當塞治之。銅像木像石像泥像金銀瑠璃頗梨等像,常當洗治。 任力香塗。隨力造作種種瓔珞,乃至猶如轉輪聖王塔。精舍內,當以香塗,若白土塗。作塔像已,當以瑠璃頗梨真珠綾絹錦綵鈴磬繩鎖而供養之。 畫佛像時,綵中不雜膠乳鷄子。 應以種種華貫散華,妙拂明鏡,末香散香燒香,種種伎樂歌舞供養,晝夜不絕。 不如外道,燒酥大麥而供養之。終不以酥塗塔像身,亦不乳洗。』 資持釋云『三造立莊嚴中,初明造立。 若是下明淨治。 任下嚴飾。 畫下明雜穢。此土多用魚牛等膠,雖復腥鱣,且圖久固。應下明供養。 不下示非法。酥塗乳洗皆外道法故。』
△事鈔續云『不應造作半身佛像若有形像身不具足,當密藏覆,勸人令治,治具足已然後顯示。見毀壞像,應當志心供養恭敬,如完無別。如是供養,要身自作。自若無力,當為他使,亦勸他人令作助之。』 資持釋云『四接續毀損。令密藏者不生善故。令恭敬者恐生慢故。今時有作涌壁,或畫佛首相,並宜藏之』(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第六項 造毀二報
▲事鈔云『無垢清信女問經云。未知掃佛塔地,有何善報。佛告女言。掃佛地得五福。一自心清淨,他人見已亦生淨心。二為他愛。三天心歡喜。四集端正業。五命終生善道天中。 涅槃云。不犯僧佛物,塗掃佛僧地,造像若佛塔,常生歡喜心。皆生不動國。』 資持釋云『初掃治善報二,初無垢女經。五福一是內感。二三即外應。四五即來報,四是別報,五即總報。 二涅槃偈。彼云。東方有佛世界名不動,佛號滿月光明。無畏菩薩白佛,此土眾生造何等業,得生彼國。佛以偈答,如鈔引。上四句即四種因,正取中二。下一句示果。言不犯者謂不侵損也。』
△事鈔又云『十輪。若破寺,殺害比丘。其人欲終,支節皆疼,多日不語。墮阿鼻獄,具受諸苦。』 資持釋云『二毀壞惡報。破寺報重,反明造立功深。』(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十七)
(上來造像塔寺中第一章造像塔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