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體篇 P.001

字體縮放 最小100%最大
讀經尺 開啟關閉

南山律在家備覽 略編  學者宜先詳覽卷首之例言及目表然後再閱正文

宗體篇

點擊圖表可放大

用兩指縮放圖表,或將手機打橫查看

事鈔云『今略指宗體行相令後進者興建有託』  資持釋云『謂發心。即立行。識體進行,成因感果,故云

事鈔又云『但戒相多途,非唯一軼。心有分限,取之不同。若任境彰名,乃有無量。 且據樞要,略標四種。一者戒法,二者戒體,三者戒行,四者戒相。』  資持釋云『初敘廣。上二句據法明廣,五八十具四位不同。次二句約心明廣,即上四位各有三品。若下二句就境明廣,情及非情不可數故。 且下示要即門樞,亦取要義。』

(三品者,見後歸戒儀軌五戒中依境發心文。)

資持云『欲達四科,先須略示。聖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 有云,未受名法,受已名體。今謂不然。法之為義貫徹始終,安有受已不得名法。須知下三從初得號,是故一一皆得稱戒或可並以法字貫之方顯體及行相非餘泛善

(為行有儀名相者。戒相有二義。一約行為相,如今所云。二以法為相,如後持犯篇所示。)

資持云『問,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攝修始終無闕賸故成一行四義整足有次第行不前後

資持云『問,法之與體,同異云何。答。業疏云,體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則法為能依,體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體者,所謂納聖法於心胸,即法是所納之戒體。據此不可云異。應知言法未必是體言體其必是法即不離非同非異』  濟緣云『問,即法是體,法體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為法體是無情若加期誓,要緣領納,依心成業,此法有功乃名為體如藥丸喻。藥味各別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體也。丸非他物,即藥成丸。雖異而同,雖同而別。如是知之。』(見業疏記卷十六)

資持云『問,行相何異。答。三業分之。』(已上皆見事鈔記卷三)

(三業分之者,戒行屬意,戒相屬身口。行屬意者,約能察言,見後戒體門圓教宗能憶能持能防等疏記之文,及戒行門首段鈔記之文。)

(相屬身口者,見後持犯篇持犯總義門成就章就業明四行文。 若爾,何故資持又云三業造修名行耶。答。彼兼所察言也。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宗體篇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