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犯篇 P.088

字體縮放 最小100%最大
讀經尺 開啟關閉

南山律在家備覽 略編  學者宜先詳覽卷首之例言及目表然後再閱正文

持犯篇

▲事鈔云『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 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由未曉本詮故得隨塵生染 此既聖賢同有欽序。何得抑忍不論。故直筆舒之,略分四別。一者戒法,此即體通出離之道二者戒體,即謂出生眾行之本三者戒行,謂方便修成順本受體四者戒相,即此篇所明通亙篇聚』  資持釋云『初二句標歎戒功。依此淨戒得越苦海,故如舟航。凡入道門無不稟戒,故是宗要。 受下明多犯所以。受時徧境俱發,故通法界。隨中一行猶難,故如麟角(麟是瑞獸,國君有道乃現。止有一角,舉此喻其少耳。)受多持少,患在迷教,故云良由等本詮即目律教。塵染即是毀犯。 此下示意列章,上句引聖為況。何下顯今須述。故下列示章門通出離者貫徹因果故。生眾行者基址義故。順本受者是隨行故。通篇聚者屬教詮故,即徧也。』

通亙篇聚者,是即以戒本為相,就法而辨 文舉篇聚,局具戒言。若五八戒,如濟緣云,罪無篇聚,至於大重小輕方便趣果義則不別也。

事鈔中,標示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種,前後文凡兩出。其中戒法戒體戒行,前後文義大同,今並編入宗體篇內。唯戒相一種,前後有異,前約行言,後就法辨。就法中廣示持犯卷帙繁重故今別立持犯篇具明此義前宗體篇中第四門戒相,僅明約行一義耳。

▲資持云『問,何者為相。答。如後釋戒,三科束之,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總為相矣。更以義求,亦為三別,一犯與不犯,二犯中有輕重不同,三有方便根本差別。統論其相不出心境如下更解。』

點擊圖表可放大

用兩指縮放圖表,或將手機打橫查看

▲資持云『問,何以不但釋相而總論四戒者。答。戒是一也軌凡從聖名法總攝歸心名體三業造修名行覽而可別名相法成體因體起行行必據相知相者即是法相復是體相又是行相無別相也若昧餘三,直爾釋相,既無由序,不知所來。徒自尋條,終難究本。』已上皆見事鈔記卷十五

▲資持云『前明戒法但述功能,次明戒體唯論業性,後明戒行略示攝修。若非辨相,則法體行三一無所曉。何以然耶。法無別法即相是法體無別體總相為體行無別行履相成行故學者於此一門深須研考然相所在,唯指教詮。舉要示相不出列緣,緣雖多少不出心境。罪無自體必假緣構非境不起非心不成若曉此意,類通一切皎如指掌。餘更如文。』見事鈔記卷十七

點擊圖表可放大

用兩指縮放圖表,或將手機打橫查看

▲資持云『以總收別由別顯總後相照持犯方明(見事鈔記卷十五)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持犯篇  P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