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縮放 最小-100%+最大
讀經尺 開啟關閉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
佛言:東向拜者,謂子事父母,當有五事。一者、當念治生。二者、早起,敕令奴婢,時作飯食。三者、不益父母憂。四者、當念父母恩。五者、父母疾病,當恐懼,求醫師治之。父母視子,亦有五事。一者、當念令去惡就善。二者、當教計書疏。三者、當教持經戒。四者、當早與娶婦。五者、家中所有,當給與之。
未曾有因緣經
死生之宜,各有其人。有人貪生,有人樂死。何人貪生?其人生世,愚癡幽冥,不知死已,後世更生。違佛遠法,不遭明師,殺盜婬欺,唯惡是從,如是之人,貪生畏死。何人樂死?遭遇明師,奉事三寶,改惡修善,孝養父母,敬事師長,和順妻子、奴婢、眷屬,謙敬於人,如斯之人,惡生樂死。所以者何?善人死者,福應生天,受五欲樂。惡人死者,應入地獄,受無量苦。善人樂死,如囚出獄;惡人畏死,如囚入獄。
有一女人,名曰提韋,婆羅門種。夫喪守寡,其家大富,都無兒息,又無父母。守孤抱窮,無所怙恃。婆羅門法,若不如意,便生自燒身。諸婆羅門時時共往到提韋所,教化之曰:今身之厄,莫不由汝前身罪業。何謂為罪?不敬奉事婆羅門,又不孝順父母、夫婿,復無慈心養育兒子。有是罪故,致令今身抱孤守厄。汝今若不修福滅罪,後世轉劇,墮地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