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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復次施為解脫不為財物。若為財物不名為施。若為解脫則得無生及涅槃樂。是故智者應為解脫而行布施。
我昔曾聞。有一檀越詣僧房設會。檀越知識道人語上座言。今日檀越飲食精細。好為檀越耐心說法。是時上座已得三明六通具八解脫。善知他心深觀察之。為何事故而設此會。乃知此會為財利故。爾時上座為此檀越說三惡道苦。而作是言。善哉善哉。檀越汝今所設供養。極是時施。色香美味皆悉具足。極為清淨。三惡道中無所乏少。時知識道人語上座言。何以為他呪願。三惡道中都無所乏。時僧上座語彼道人子。我雖年老倒錯說法。然此檀越不習於戒結使所使。我觀彼心故作是說。此檀越為五欲樂及財寶畜生。即說偈言
施者所生處 財寶極廣大
以恃財寶故 能令起憍慢
憍慢越法度 盲冥愚凡失
以越法度故 則墮三惡趣
處於三惡道 猶如己舍宅
若生人天中 如似暫寄客
是故戒施伴 俱受於涅槃
戒能得生天 施能備眾具
所作為解脫 必盡於苦際
譬如種藕根 花葉悉具得
其根亦可食 修行於施戒
親近解脫林 快樂喻花葉
根喻於解脫 是故修戒施
必當為解脫 不應為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