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隨釋八.戊一無求功德.戊二知覺功德.戊三遠離功德.戊四不疲倦功德.戊五不忘念功德.戊六禪定功德.戊七智慧功德.戊八畢竟功德。 初中二.己一舉經.己二釋義。 今初
經曰.汝等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直爾少欲.尚宜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諸功德。少欲之人.則無諂曲以求人意.亦復不為諸根所牽。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觸事有餘.常無不足。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
△己二釋義二.庚一總示.庚二別釋。 今初
論曰.是中第一.大人成就無求功德.知覺多欲過故。於中說所知覺.有五種相。
初功德中.標云無求.是所修行.多欲即所覺過。但常照察.未必對過.下皆類此。
△庚二別釋五。(如文)
一者知覺障相。謂煩惱業苦.三種障故。如經.汝等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亦多故。此示迴轉不息故。二者知覺治相。成就遠離三種妄想故。如經.少欲之人.無求無欲.則無此患故。三者知覺因果集起相。成就無量行故。如經.直爾少欲.尚宜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諸功德故。四者知覺無諸障畢竟相。三障畢竟故。如經.少欲之人.則無諂曲以求人意.亦復不為諸根所牽故。五者知覺畢竟成就相。般若等三種功德.果成就故。如經.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觸事有餘.常無不足。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故。
別釋中.初文.煩惱對多欲.業對多求.苦對苦惱。此三種障.展轉相續.故云迴轉不息。此即釋上三多字也。二中.三種妄想.即上三障。言遠離者.反上三多為三無故。患即是苦。三中因果集起者.出世因果.起自少欲.謂能生也。無量行者.即上因果.謂諸功德也。經云直爾等.舉獨況兼.顯勝申勸。四中.前文但云三無.此中的示所無之相。指出病根.故云畢竟相也。諂曲是煩惱.求人是業.諸根所牽是苦。五中顯示.少欲修成之益.故云畢竟成就相。般若等三.即解脫法身.三德之果。般若觀照.故坦然無畏.對上無諂也。解脫絕縛.故有餘常足.對上無求也。法身體寂.故究竟涅槃.對上不為諸根所牽也。坦謂平坦。不求自足.故無憂畏。觸事謂隨時.所須皆為過分。(舊記.以心坦然.配法身者非。)是名一句.結指上文.下皆例爾。
△戊二知覺功德三.己一標章.己二舉經.己三釋義。 今初
復次說第二.大人知覺功德。
△己二舉經。
經曰.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穩之處。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不知足者.常為五欲所牽.為知足者之所憐愍。是名知足。
△己三釋義二.庚一釋對治苦因果.庚二釋三種差別。 初中二.辛一正釋.辛二對簡。 初中二.壬一治苦因果.壬二成清淨因果。 今初
論曰.第二.大人知覺功德者.成就知足行故。對治苦因果故。如經.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故。是中惱者.示現煩惱.過從苦生故。
第二功德.初治苦因果者.即經苦惱二字。苦即現果.惱謂當因。令觀知足.即是對治。是中下點示。言煩惱過.從苦生者.過即是業。此謂三道.展轉相生。惑業生苦.苦生惑業.三世因果.相續無窮也。
△壬二成清淨因果。
復說清淨因果。成就治法故。如經.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穩之處故。
次科清淨因果。無貪故富.無惱故樂.即清淨因也。近脫三途.遠超二死.故得安穩處.即清淨果也。
△辛二對簡。
若如是者.二種知覺.云何差別。此中示現.初知覺者.遠離他境界事故。知足者.於自事中遠離故。
次對簡中.初徵起。少欲知足.二種相濫故。此下釋通。少欲於他物不求.知足於自事不縛。雜心論云.少欲未來境.(謂未得者.即他境事。)知足現在境。(謂已得者.即是自事。)又云現在不取一錢難.未來捨輪王位易.則知二行.前劣後優。昔人妄以他境界事.註當觀知足。以自事遠離.註安穩之處。今時講師.猶將傳授。能說所聽.冥然莫知。毀法誑人.不畏來報。悲夫。
△庚二釋三種差別二.辛一總示.辛二別釋。 今初
復次有三種差別.示現知足不知足故。
次釋差別。總示中三種別者.即下處事法也。
△辛二別釋三。(如文)
一者於何等.何等處.受用差別故。二者於何等.何等事.受用差別故。三者於何等.何等法中.無自利.有自他利差別故。如經.知足之人.雖臥地上.如是等.如經應知。
別釋中初何等處者.即經雖臥地上.猶為安樂.雖處天堂.亦不稱意故。二何等事者.即如經.雖富而貧.雖貧而富故。三何等法者.如經.常為五欲所牽.為他憐愍故。無自利者.為欲牽也。有自他利者.自既知足.憐愍於他故。文中一一雙牒何等者.示現差別義故。
遺教經論住法記(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