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廣斥愚教
▲事鈔云『今時不知教者,多自毀傷。云此戒律所禁止,是聲聞之法。於我大乘棄同糞土。猶如黃葉木牛木馬,誑止小兒。此戒法亦復如是,誑汝聲聞子也。』 資持釋云『初敘倚濫毀傷。自毀者身為佛子,反毀佛教故又自身稟戒,反毀戒律故 如黃葉等此明倚濫,即佛經中有此言故涅槃云。嬰兒啼哭之時。(喻機小也)父母即以楊樹黃葉而語之言,莫啼,我與汝金。(喻如來施權也)嬰兒見已,生真金想,便止不啼,(謂得涅槃)然此楊葉實非金也。(非大涅槃)木牛木馬木男木女,嬰兒見已,亦復生於男女等想。(喻亦同上)此明如來追述爾前施小之意至涅槃時,決了權疑,同歸常住,寧復有小耶此所謂不知教也』
△事鈔續云『原夫大小二乘,理無分隔 對機設藥,除病為先 故鹿野初唱,本為聲聞,八萬諸天便發大道雙林告滅,終顯佛性,而有聽眾果成羅漢 以此推之。悟解在心,不唯教旨也』 資持釋云『二約理正破三,初教逐機分又四,初二句敘教本融。若據大小,理教實異。今約從本施出,或約開會有歸,故云無分隔耳 對下明因機故異。 故下引證,初證說小悟大。即無量義經。雙下證說大悟小。即涅槃經。 以下準經顯意。此謂如來一音演法,眾生隨類得解。然此但望言教是一,至於佛意不無密赴,故使隨類得益也。此明不以所學,即判大小但達其大者,一切歸大,何妨學律志之小者,所為皆小,徒自窮經故曰在心不唯教也』
△事鈔續云『故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 但以身口所發事在戒防,三毒勃興要由心使。今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慧殺,理次然乎。 今有不肖之人,不知己身位地,妄自安託云是大乘。輕弄真經,自重我教。即勝鬘經說,毗尼者即大乘學智論云,八十部者即尸波羅密如此經論,不入其耳,豈不為悲』 資持釋云『二三學次第為二,初推戒功二,先敘佛偏弘。施為者通語一期化物軌度。威儀即目戒學。主猶尊也。 但下次出所以,初明對病。身口即業,心使是惑。勃卒也。今下明次治。顯戒學居初,釋成為主耳。 今有下二斥誑妄三,初敘所計。位地謂薄地凡夫。安託謂無疑畏。輕真經者毀律教也,重我教者黨所習也。即下據教反質。二文並約開會之義。由本小教,歸一佛乘,故兩皆云即八十即目段數,部即指根本一部。聲聞但云尸羅,菩薩則加波羅密,即六度之一。如下傷其愚暗。教雖顯了,聞而不信,故云不入耳』
△事鈔又云『故百喻經云。昔有一師,畜二弟子,各當一腳隨時按摩。其大弟子,嫌彼小者,便打折其所當之腳。彼又嫌之,又折大者所當之腳。 譬今方等學者非於小乘,小乘學者又非方等。故使大聖法典,二途兼亡 以此證知,今自目睹』 資持釋云『三相非滅法,初引經。師喻如來,弟子喻學者。腳喻兩乘,按摩喻尋究。其下喻學大毀小,彼下喻學小毀大。 譬下法合。可解。方等即大乘之通名。 以下顯驗。』
△事鈔又云『恐後無知初學,為彼塵蒙故曲引張 猶恐同染悲夫。』 資持釋云『三示意結勸中,初示廣斥之意。彼即濫大不肖之者。塵蒙謂邪言惡見壞信喪道,猶如塵垢,穢於淨物故也。 猶下囑累。所謂素絲易染,朱紫難分雖委曲指陳,猶未能知返豈非禁情節欲舉世之所難,縱意為非是人之所欲且祖師之世,其風尚然況及於今,無足怪矣』(已上皆見事鈔記卷十四)
(此章大科別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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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持犯總義中第九章廣斥愚教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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