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縮放 最小-100%+最大
讀經尺 開啟關閉
第二門 入寺法式
▲事鈔云『俗人士女入寺法。先出文意。息心靜默非喧亂所集,軌法施訓豈漏慢所踐。 且心棲相表,形異世儀。歸奉憑趣,理存規則。故應其俯仰,識其履行。是敬事儀式,如法親覲。 豈可足蹈淨剎,心形懈慢。非唯善法無染,故得翻流苦業可不誡哉』 資持釋云『初敘寺處清嚴。僧居有二,一者慕靜即自行,二者施訓即化他。居靜不宜喧,稟訓不當慢。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 且下次敘入須法式二,初明所應為。上二句標境勝,下六句示須法所以。應合也。俯仰即儀貌。履行即所為事。 豈下次示不應為。蹈履也。形見也。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流墜也。』(見事鈔記卷三十九)
用兩指縮放圖表,或將手機打橫查看